2024神木市“忠勇之城”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启事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提升城市形象、展现城市魅力,彰显忠勇、创新、包容、共享城市精神,激发全体市民的自豪感、归属感、荣誉感,提高神木知名度、美誉度、影响力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神木市“忠勇之城”城市形象宣传歌曲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 中共神木市委宣传部
二、征集主题 忠勇之城
三、征集对象
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,凡了解神木、热爱神木,喜爱词曲创作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。
四、征集时间
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(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),逾期收到的作品不纳入评选。
五、征集要求
1.充分汲取神木的历史人文养分,体现神木的历史积淀和文化传承,准确反映神木“忠勇之城”“杨家将故里”悠久的历史文脉、厚重的文化底蕴,既内涵丰富、根植历史,又紧扣时代特征,集中展现神木“忠勇、创新、包容、共享”城市精神的忠勇内涵。
2.得到绝大多数市民的认同与接受,能够强化人们对神木的认同感、归属感、荣誉感,增强神木的亲和力、凝聚力、感召力,引导外界全面准确地感知神木、感受神奇。
3.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,必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流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相吻合。歌词须符合创作规范,构思新颖,语言规范,词句优美,既大众化、雅俗共赏,又朗朗上口、易唱好记,昂扬向上,感染力强,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时代气息,穿透力强,尽显神木地域特色。
4.作曲音乐感强,旋律优美,好听、好学,易于传唱和宣传推广,曲长控制在4—6分钟左右。曲目力求独特新颖(民族、流行、民歌等皆可),形式不限(独唱、重唱、齐唱、合唱均行)。
5.对所创作歌词、歌曲的涵义要附有5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,表述方式要简练新颖。
六、作品报送
1.选送歌曲须为原创作品,每人投稿词谱、曲谱不超过3首;参选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、简介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2.报送时必须同时提供参选作品完整的词、曲、音乐小样或者mv,音乐小样格式为MP3或WAV,文件不小于3M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、邮寄方式投稿,并注明“神木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”字样,提交《神木市“忠勇之城”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报名登记表》和作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。
3.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,所投稿件不退还。因邮寄延误、邮寄丢失或损坏的,或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,主办方不承担责任。
4.投稿地址: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党政综合大楼1417办公室。
邮编:719300
联系人:王丽
联系电话:0912-8354168、18109121860
电子邮箱:1354919836@qq.com。
七、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
作品征集结束后,成立评审委员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,对初评入围的作品,在神木新闻网等网络平台进行展播,并进行网络投票评选,按照传唱度、群众好评度、得票率等综合因素进行排名。评选一等奖1名,奖励人民币80000元;二等奖若干名,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;三等奖若干名,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,并颁发证书。
八、特别声明
1.作品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。 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,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。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,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2.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本人负责。所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一经发现,将取消资格,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。由此引发的纠纷,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。
3.作品必须是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。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,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,主办方拥有所有权、使用权(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、生产、展示、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)和知识产权,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、发表,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进行修改完善,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。
4.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歌曲,以收到时间为准,取先投稿者作品。对获奖作品一次性发放奖金,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。
5.根据报名人数及作品质量情况,各等次奖项可以适当空缺。
6.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,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,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;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。
神木市“忠勇之城”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征集报名登记表
作品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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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作者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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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作者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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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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